10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在1-9月共曝光全省210名评标专家的违规违纪行为,其中,7-9月曝光了101名评标专家。这些评标专家轻则受到“负面行为记2分”的处罚,重则被处以“负面行为记12分”,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
据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大部分评标专家被处罚是因为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行为。例如,9月12日,评标专家石某友、罗某、杨某龙、李某民、熊某吉在参与成都国际铁路港片区防涝整治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评标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未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被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负面行为记2分”的处罚。
此外,“参加评标活动,违反评标区域身份核验和通讯工具、电子介质使用等规定”“其他违反评标现场区域管理规定的行为(擅自离开评标区域)”“确认参加评标后因故不能出席,未及时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评标”“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而未要求,影响评标结果”“不认真准确填写或未完整提交评标报告”等行为,也是此次部分评标专家被处罚的主要原因。
“被处罚的专家,根据其负面行为记分值不同,受到的处罚也不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在一个聘期内,评标负面行为积分达到 3 分或者一次记 3 分,暂停评标 3 个月;积分达到 6 分,再次暂停评标 3 个月,一次记 6 分暂停评标 6 个月;积分达到 9 分,再次暂停评标 6 个月,一次记 9 分暂停评标 12 个月;积分达到 12 分的,调整出综合评标专家库;一次记 12 分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
值得注意的是,1-9月,共有8名评标专家受到刑事处罚,1名评标专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9名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12分,被调整出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四川在线记者 李梓溶)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