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发文规范远程异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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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日前,广西南宁市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实现全市优质评标评审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共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解决本地评审专家门类不全、数量少等问题。
《办法》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和实践探索,以规范远程异地评审适用范围、主副场职责、副场确定、专家抽取、评审组织等为重点,对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进行了规范。并明确适用于在南宁市范围内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的项目,采购人所在地为主场地,副场地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办法》明确由主副场地管理机构建立沟通渠道,确认并安排好主副场地、机位等情况。主副场地管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汇总主副场地专家抽取情况以及专家信息。同时,由采购人或接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小组)成员在原主副场地进行远程异地项目复评(议)或处理质疑,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监督工作。据了解,自2021年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并成功完成远程异地“首评”以来,南宁市财政局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办法》的顺利落地,有效地解决了本地区专家数量不足、专业稀缺等问题,对持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温灵华)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