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平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武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实施“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345”工程为契机,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做优“四零”服务,提升政府采购“软环境”。
一是项目受理“零拖延”,用心办事“舒心”。按照省政府采购中心推行的服务标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受理,核查项目合法性、完整性。重点核查采购方式是否合法合规,非单一产品项目是否细化品目名称,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是否上传,服务项目是否属于一签多年等10项问题。持续推行“容缺办理”,避免业主单位因非关键性因素存在瑕疵导致项目不予受理。
二是服务保障“零距离”,周到服务“暖心”。坚持交易服务便利化方向,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持续开展“延时服务”,深化“五减一优”,纵深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一网通办”。九绵高速绵阳至平武段通车后,积极争取政府采购项目在平武县就近开评标,同步完善提升开评标室软硬件设施设备,推进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质化运行。
三是交易过程“零见面”,过程规范“顺心”。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运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开展项目网上受理、代理协议签订、需求核对网上办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网上发布,开标评标在线解锁,履约合同在线签订。
四是政策落实“零等待”,政策红利“贴心”。结合省市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国家、省、市、县助企纾困政策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适合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项目,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0%,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资料齐全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