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推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赋能营商环境再优化综述
■ 记者 袁瑞娟
通 讯 员 黄飞
今年9月,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先行先试,积极打造政采领域信用“金招牌”,联合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数据赋能为基础,以“互联网+”信用监管为手段,推出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下称“政府采购信用3.0”),全面提升广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样本。
推出首个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
向来以“敢为天下先”著称的南粤大地,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自然也是先行一步。
“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是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此,全市一直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工作,积极建立完善供应商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刘锋表示。
据介绍,早在2016年,广州市就推出了首个跨行业、跨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体系,将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四大市场主体全部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并于2016年12月正式运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评审中,在百分制的综合评价法中,综合信用评价指数结果占权重5%。
2021年,广州市以政府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工作,《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进阶为2.0时代。2022年6月,按照“全省一张网”工作部署,广州市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嵌入和应用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交易采购文件编制和项目评审中。信用评价指数体系自2016年运行以来,已采集9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运用于3100多个项目中,涉及成交金额超过3000亿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尽管取得了较好效果和反映,但仍旧存在应用覆盖面不够宽、信用数据来源不够精准等不足。”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汪涛表示,为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优化,广州市提出了建设“政府采购信用3.0”并在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的工作思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应运而生,并于今年9月落地生效。
下足“五种功夫”保实效
“‘政府采购信用3.0’是应用于政府采购领域的最新交易信用指数体系,采用‘公共信用+市场信用’双维度,为供应商绘制信用脸谱、赋予信用分值,覆盖公共信用信息、交易信用信息和跨区域信用信息,分别占信用分值70%、20%、10%。”汪涛介绍道,“政府采购信用3.0”坚持问题导向,下足“五种功夫”,确保广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在“全”上下功夫,归集信用信息。“政府采购信用3.0”是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以数据共享为重点,建立信用数据分类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信用数据库。信用平台为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建立了一户式信用档案,采用“公共信用+市场信用”双维度,归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司法信用信息、行业信用评价信息、交易行为信息等9类信息,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质、履约能力、项目履约评价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定量定性分析,作出实时、科学、全面的信用状况评估。
截至目前,该信用平台已采集超过9万家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为精准实施“信用画像”提供了基础,并建立了信用数据共享库。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对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
在“精”上下功夫,扩展信用来源。“政府采购信用3.0”通过升级建设信用数据的信息平台,将现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实施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和简易采购的供应商履约情况信息汇集,并推送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其数据来源包括公共信用信息、交易信用信息和跨区域信用信息,相比此前的2.0版本,评价标准更统一、数据来源更丰富、信用画像更精准,提高了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时性和准确性。
在“广”上下功夫,扩大应用场景。“政府采购信用3.0”应用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步骤有序推进,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无缝应用到广州市(含各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和电子卖场交易中,将全市碎片化的信用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实现一站式查询信用信息,有效地联通广州市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孤岛,助力各行业监管部门更好地瞄准风险、靶向监管,进一步促进构建起全覆盖、全方位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广州政府采购信用体系运用于1.2万多宗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中标(成交)金额超过560亿元。
在“用”上下功夫,发挥守信激励。“政府采购信用3.0”应用的具体举措包含信用分应用和开展履约评价两部分。信用评价实行每日一评、动态更新,当天凌晨计算的信用评价分及时公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并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政府采购项目中,在评审中占5%的权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担负着对全市集中采购项目履约情况的管理职责,定期对采购项目或电子卖场履约评价情况进行抽检,并将履约评价信息进行归集、总结和应用。
在招投标实践中,信用分值也已逐渐成为供应商能否中标的关键因素,“政府采购信用3.0”的应用有助于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度,让“诚信优质企业脱颖而出”逐渐成为常态。
在“智”上下功夫,推进智能监管。“政府采购信用3.0” 推动建立“信用查询+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的诚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多元化综合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区别不同信用状况的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综合监管,提高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事前,投标供应商均需签订投标承诺函,部分交易信息由供应商事前主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事中,实施跨部门协同信用分类监管,包含行政管理、司法、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奖惩,最大限度地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事后,实施动态信用分类管理,监管单位可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监管关键点,采取差异化措施,推动“信用+贷款”,评价为“优”的供应商能享受到“政采贷”。
“‘政府采购信用3.0’的全市应用是广州市不断深化信用生态圈建设的生动缩影,证明了广州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已发展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样本。”刘锋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扩大“广州信用”的全国影响力,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新贡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