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政府采购为民营经济发展“添薪加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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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财政局以“惠企、便企、利企”为导向,在破壁垒、强导向、降成本、畅融资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在破壁垒、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方面,丽水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十项禁止性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抽查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确保经营主体及时全面了解政府采购动向。
在强导向、加强预留份额管理方面,丽水市财政局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预留比例通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提醒。每年6月30日前各采购单位全面公开上一年度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
在降成本、规范采购保证金管理方面,丽水市财政局全面规范全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保证金收取行为,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下调为2.5%,再下调为1%;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
在畅融资、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方面,丽水市降低业务门槛和融资利率,提高授信额度,加快业务办理速度,中标企业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最低年利率为3.35%,最高可贷额度为3000万元,将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企业,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丽水财)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