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企业失信上“黑名单”投标遭拒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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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8日
本报鹤壁讯(记者李杰通讯员杨燕王晓阳)“喂,您是淇滨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吗?我是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我们公司主动履行我们的债务,请你们抓紧时间把我们公司失信人名单去掉吧……”
6月15日下午,正在开会研讨拒执案件的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突然接到被执行人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公司要求主动履行判决书义务,并把执行款520余万元全部打到了淇滨区法院标的款专用账户上,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该公司因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是本院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利器的显著成果。
该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申请人赵某起诉至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后经本院判决后,判令该公司偿还申请人赵某合同款5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没有主动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对赵某拒之不见。无奈之下,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该公司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拒不偿还,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知所踪。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该公司,通知该公司抓紧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均不予理睬。因为该公司的拒执行为,执行干警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该公司在企业招标时被告知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参与竞标。该公司这才主动联系淇滨区法院,表示要履行债务,请求淇滨区法院尽快将该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随着国家征信体系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该案件只是淇滨区法院成功惩治失信“老赖”的案例之一,在执行工作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被限制高消费,从而无法进行贷款、参加招投标、乘飞机坐高铁、出国出境、住高级宾馆等高消费行为,使“老赖”网上有名,寸步难行。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