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全面改薄工作中期要求 质量要求必须写入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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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3日
教育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实施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针对切实做好全面改薄中期有关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改薄任务目标提出了“六个进一步”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规划,二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六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其中明确,要进一步细化进度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季度、每个月度,对接到每所项目学校,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超七成”,2018年底“过九成”,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
在质量管理方面,通知强调,各地要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确保工程质量。新建、改扩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要落实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将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质量、提高效益。要选择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校舍建设项目竣工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采购设施设备验收后,要抓紧登记资产账目,把质量的保障“写在纸上,钉在墙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