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创新机制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
近年来,湖北省国税局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质效为目标,大胆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成效显著。
抓住关键环节,实现采购链式管理
细化预算,扩大采购范围。坚持从预算源头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形成预算、采购、执行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良性工作环境。采购部门参与预算编制及审核环节,推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管理,要求各单位细化采购预算,做到项目明晰、数据准确,提高采购预算的统领作用。2016年,省局在确定采购预算时,按照同一预算项目同一品目的要求,将互联网线路租用、软件运维、咨询服务、印刷服务等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从当年全省实际执行情况看,上述新增项目政府采购金额达3315万元,同比增长152%。今年,我们继续扩大采购范围,将会议服务、集中办公、劳务派遣和办公楼设备维修等支出纳入政府采购,推动政府采购“应采尽采”目标落地。
明确需求,确保采购效果。2016年,我局不断增强各级国税机关采购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能力,在金税三期、“互联网+税务”建设、资产二维码创新以及基建项目评审等重大项目启动前,主动对接技术、需求部门,开展需求可行性研究与磋商工作,通过不同领域专业知识的优势互补,提前就相关法律要求、政策功能、交易原则和技术参数等方面作了沟通,确保需求明确完整、科学合理、贴合实际,确保我局各项攻坚工作的顺利完成,其中1名采购人员还因此荣获2016年度营改增表彰嘉奖。
规范操作,提高采购质量。在采购实施环节,我们突出“专业机构做专业事”的理念,在采购部门内部,按照不同类别的采购项目,重新调整了岗位职责,将信息化设备、信息化服务、非信息化服务及工程等不同类别的项目分人管理。同时,根据代理机构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代理范围,从而提高了采购文件编制审核、项目组织实施水平,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赢得最大的工作满意度,达到了“1+1>2”的效果。
严格履约,降低采购风险。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质量保证的最终防线,是财政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2016年,我们从验收主体、验收程序和岗位职责等方面进一步压实履约验收责任。明确了验收责任人为需求单位,要求其以合同约定为基础,就数量、规格、型号、配置、技术参数及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验收。特别是在2016年全省金税三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上,验收人员严格把关,发现了供应商提供的内置软件存在正版授权的问题。为此,我们邀请了专职律师,3次约见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并通过法律途径向其发出敦促履约通知书,切实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聚合多方力量,深化系统纵向管理
多重监管,突出管理的广度。加强内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联合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了同级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对金税运行费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在对市(州)、区(县)常规巡视工作中,将政府采购列为必查内容,并提炼出20多项政府采购巡视要点,开展巡视前巡视人员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借助外部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在省纪委开展的“四个专项治理”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中,对全省国税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现全面检查。配合上级部门,扩大检查范围,2016年在总局对湖北省国税局巡视期间完成采购工作的全方位检查。通过内外联动、上下结合,初步形成了立体化的监管模式。
重点检查,突出管理的深度。2016年,我们坚持以点带线、点面结合的方式,成立由总局和省局政府采购人才库人员组成的专业检查组,对全省6个市(州)局、37个区(县)局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重点检查,对全省140多个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对省局机关、黄石市国税局机关及其下属县(市)区局的2015年所有采购资金作了数据分析,确保数据反映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全面。针对查出的217条问题,逐一分析产生根源,要求各单位立查立改,通过“回头看”、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杜绝后患。
综合绩效,突出管理的强度。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的作用,综合考虑量化分值,细化采购规范考评指标,将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增强了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在年度工作中,对总局安排布置的信用评价、电子平台统计、基础数据质量以及省局安排布置的多项日常性工作从工作要求、完成质量、完成时间、存在问题多个方面作了全方位工作记载,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的日常化。去年末,我们对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了量化打分,用数字化方式反映了采购工作成效和时点排名,促进全省国税局系统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抓实抓好基础管理,提高管理效能。黄石、黄冈等地市领导也对国税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作了表扬批示。
破解采购难点,推进工作创新管理
多方试点,探索采购新思路。近年来,我们分别在武汉、鄂州、随州等市国税局开展了政府采购管理思路的试点工作。在武汉试点了“资采结合”的管理模式,即将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深度融合,在政府采购中落实资产配置的标准,用资产管理促进采购结果的落实。在随州试点了“六统一分”的政府采购工作模式,即由地市局统一预算、计划、采购、合同、验收和支付,区(县)分别使用。在鄂州试点了“扩面增量”的市(州)局集中采购模式,即把全市各单位服务类项目整合在一起,由市局统一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通过不同的试点实践,提高了采购效率,规范了采购行为,规避了采购风险,切实为基层减轻了工作负担。
持续推动,创立采购新手段。今年,我们准备在之前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托信息化手段,融合资产管理,在更多的地区开展市(州)集中管理模式试点,使规范与效率能有效融合。委托武汉市国税局开发采购管理软件系统,重点解决采购项目预算科目混用、资产配置标准审核缺失,项目流转签批环节繁琐等问题。将采购预算编制、项目立项、审核审批、采购文书、履约验收及项目查询全部纳入系统进行管理,实现了项目预算科目自动提示,资产配置标准自动审核,项目流转签批方便快捷,采购项目信息查询简便易行等功能,有效减轻了采购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采购信息化水平。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