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监管部门,我们需要对政府采购主体之一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管。但这项工作又不仅是‘管’,更重要的是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监管和培训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做好两方面工作后以便于促进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更加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好与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的关系。”
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组织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共有代理机构从业人员400余人参加。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副调研员李恒鹏为学员授课。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调研员 李恒鹏
公布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76号)的要求及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5月至10月,我省采购办在全省范围内抽检了3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143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其中涉及到一些存在的共性问题。”李恒鹏介绍了去年黑龙江省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情况,指出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
在培训班上,李恒鹏将监督检查中遇到的较为集中的八个问题分布进行简单剖析,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信息公告、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合同管理。“另外,我们还将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主要是代理机构责任的问题、采购人责任问题、评审专家责任的问题及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责任的问题。”
分门别类展开针对性培训
李恒鹏向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介绍,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计划在今年对全省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分批进行7-8期培训,每次培训围绕不同的主题和方向展开,从基础层面和操作层面提升全省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本次培训主要是介绍项目检查内容的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等十方面内容的检查标准和检查依据,并结合此对六种采购方式之一的公开招标方式讲解。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注意到,中场休息和培训结束后,都有一些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围着授课老师请教问题。还有一位学员拿着记录日常工作中遇到很多问题的本子走上讲台,希望在培训现场可以得到问题的解答。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赵颖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