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市查处多起建设工程领域串通投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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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5日
近期,建德市住建局联合市纪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连续查处了多起建设工程领域串通投标案件,在全市建筑企业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为有效防范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发生,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一直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阳光招投标”的建设。此次立案查处的五家建筑工程公司在建德市某安置房建设投标过程中违法串标行为,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在电子投标过程中发现线索。经调查核实,市住建局根据违法情节对涉案三家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合计并处罚款人民币102000元;对两家公司行政约谈并进行行业公示;对一位直接责任人员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7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建德市住建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执法力度,健全监督力量和途径,重点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记者 宋胜清 住建局 唐旭华)
来源:今日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