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依法把好政府采购的各个节点关口,创新采购管理方式,扩大采购公开面,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中方县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8392.74万元,实际采购资金34547.76万元。结余资金3844.97万元,结余率10.1%。
把好关口规范程序。一是严采购把准入关。所有政府采购都坚持三家以上的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和三名以上的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参与。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按发布文件确定的“最低报价法”或“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现场评审、现场宣布结果。整个过程必须有单位纪检和采购监管人员现场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和结果公正。二是严把采购方式审批关。以采购法、招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采购方式进行审批和答疑,确保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严把采购过程监督关。对开标现场进行监督;对各投标供应商资质进行预审,把好招标文件的审核关;对招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确保整个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
创新方式提高效率。一是精简采购程序。为了解决政府采购因规范化、程序化的时效要求与采购单位急需供货之间的矛盾,中方县在保证信息公开、规则公平、评审公正、全过程公开透明的前提下,报上级财政部门部门批准(简称“公转非”),将原至少需要20天的公开招标方式调整为仅需5个工作日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项目申报。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采购效率。二是建立服务定点名录库。通过公开招标和网上备案的方式采购了124家服务类企业作为政府采购协议定点单位,建构了3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类、服务类、中介代理机构名录库。以上三类采购均可在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提高了采购效率和预防腐败能力。三是推广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中方县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出台了《中方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建立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主动公开接受监督。一是扩大招标公告的发布范围。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接受投标人和社会的监督。二是严肃采购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主体。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