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向基层推广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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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决定向全区各市、县(区)财政局全面推广使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以深入推进各市、县(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
宁夏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本地区政府采购平台推广的计划、布置、培训等工作,并进一步明确财政内部岗位职责,规范政府采购资金业务审核流程,确保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规范化。本次平台推广工作以市级财政局为牵头单位,由各市财政局组织本辖区内各县(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络对接工作。各财政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流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好系统本地化定制开发需求调研工作,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填写需求调查表报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在费用方面,宁夏财政厅明确,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市、县(区))版本软件开发已由自治区财政厅于2016年11月21日完成招标采购工作,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支付。根据招标确定市、县(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及培训费用不超过8万元/市县(区)。具体实施及培训内容为:需求调研、系统运行环境搭建、基础数据整理及导入、用户权限整理及设置、流程设置、模板设置、培训环境搭建及培训数据准备、系统培训方案、财政局相关审核业务科室客户端环境设置。实施及培训费用由各市、县(区)财政局自行负担。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部署在政务云平台上,不需要各市、县(区)财政局再进行硬件投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