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财政资金越来越多,预算单位通过授权方式支付的财政资金比例逐年提高,财政部门监控财政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的责任越来越重。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的重要手段。为此,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全方位多举措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
一、注重依法管理、出台规章制度。为使资金监控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经过近一年的深入研究和征求意见,根据《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深圳市财政委制定了《深圳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进入一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对加强深圳市财政国库资金管理,提高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
二、梳理监控规则、突出监控重点。经过近一年多来对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和可疑数据的研究以及对各单位共性问题的分析,深圳市财政委对原有64条监控规则进行了梳理,突出重点,强化精准实用,目前优化为48条,重点监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中的不规范现象。后续还会根据实地核查和违规情况对监控规则作进一步调整,将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资金强化监控。
三、优化人员配置、组建监控小组。近两年来,深圳市财政委国库支付部门每年监控的财政资金总额超过3000亿元,拨付笔数超过240万笔。监控工作量急剧攀升,监控难度也随之增加。支付部门克服困难、优化人员配置,组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小组,明确分工、专人专职负责监控工作,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违规现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协调技术部门、完善监控系统。根据监控要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设置了资金全流域和全方位的监控规则。由于深圳市财政资金规模较大、监控数据多,系统刚上线时存在运行速度慢、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监控工作的开展。为此,深圳市财政委国库支付部门积极协调技术部门,形成周例会制,定期针对系统存在的各种情况进行商讨,找出原因,解决问题。通过不断完善系统功能,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得到提升,为后续有效开展监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五、转变监控方式、强化日常监控。深圳市财政委根据监控系统提供的预警数据,每日进行人工甄别,核查可疑数据。为使监控工作取得实效,从原来偏重电话核实的监控方式转变为“轻微问题电话核实、疑点问题调阅材料、争议问题约谈走访、重大问题实地核查”等多种监控手段,通过与预算单位面对面沟通,提高了预算单位规范支付财政资金的重视程度,有效减少了财政资金违规支付、违规使用等不规范现象。
六、注重业务培训、监控服务并举。为提高预算单位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要求的了解,深圳市财政委组织召开加强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规范工作会议,通报监控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开展业务答疑交流。深圳市财政委还分别与市证监局、市国税局、中山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等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座谈,详细介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流程。通过沟通交流,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也增强了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实质性做到监控与服务并举。
七、着眼整体布局、推进区级监控。随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完善和监控管理办法的出台,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已基本建立。根据财政部规定,为层级推进监控工作,深圳市财政委组织召开了全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推进座谈会,积极协调推动区级监控体系建设,强调监控工作的总体任务和重点难点,并要求各区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制度、队伍和系统建设,以形成市区动态监控无死角,加大监控工作的力度,全方位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目前,各区监控工作正全面有序推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