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看到《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发布。《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教学设备类与医疗设备类两大产品,采购人因实际采购需求而国内同类产品无法满足的,并确需采购清单内进口产品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主管部门同意,无需再报财政部门审核。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内的4项清单分别为“目前尚无国内产品的教学设备清单”“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教学设备清单”“目前尚无国内产品的医疗设备清单”“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医疗设备清单”。“这是因为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三种情形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一是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商业条件获取的;二是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看到通知,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的陈女士表示,从《通知》的采购清单可以看出,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通常都是现有国产产品无法满足的,这与《政府采购法》的精神是一致的。
在该《通知》当中,教学设备类共有96个产品,医疗设备类共有98个产品。这些产品入选清单的原因是什么?清单又是如何确定的?据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我省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的通知》的规定,并组织相关专家统一论证,分别发布《2017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论证意见公示(教学设备类)》以及《2017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论证意见公示(医疗设备类)》,并分别列出了100类仪器/设备的论证意见。这也就是《通知》当中采购产品清单的出处。
在这份公示的论证意见当中,选择每一项产品的理由、国产与进口产品区别及产品功能都清晰可见。“比如,教学设备清单当中的显微镜(荧光倒置显微镜),在国产与进口产品区别这一项就明确标出:国产品牌没有高质量荧光激发块,同时也没有高数值孔径物镜,视野仅22mm,而进口品牌有高质量荧光激发块,物镜数值孔径可达到0.7,视野25mm。而选择进口产品的理由这一项是:可以获得高清晰图像、具有更大观察及成像面积。”该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论证意见,每一项产品是否需要采购进口产品一目了然,同时也让政府采购工作更加专业公正,确保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记者 李梓溶)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