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六项举措简化采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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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5日
近日,日照市政府公布了《2017年度日照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该目录根据政府采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新要求,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通过“三提高、两简化、一细分”,进一步简化了采购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率。
一是提高公开招标限额。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限额由原来的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预算单位可以依法自主选择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二是提高分散采购限额。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分别提高到3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限额以下的项目,预算单位可以自行组织采购活动。
三是提高自行采购限额。自行采购限额由原来的货物5万元、服务3万元、工程类10万元提高到货物、服务类10万元,工程类15万元,预算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四是简化小额零星采购流程。除协议供货产品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额在5000元以下的项目实行小额零星采购,预算单位可以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需要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五是简化进口产品申报程序。采购进口产品目录以内产品的,预算单位不需要向财政部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即可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六是细分集中采购目录。将目录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和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目录,并进一步细化目录品目,使预算单位在选择产品品目时更加方便、快捷、准确。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