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1月22日消息(记者邓君洋 通讯员杨展)记者从国开行广西分行获悉,根据广西自治区政府加快全区棚户区改造的部署,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在加大棚改项目贷款发放力度的同时,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模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县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应用,成功为桂林市全州县、兴安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授信28.6亿元,截至2016年年底,已实现贷款发放9.66亿元。该项目是广西首个县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棚户区改造融资的项目,为解决县域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是由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履行完整、合规、有效的政府采购手续,与市场化企业签订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由市场化企业向国开行融资,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分期向企业支付采购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投资及偿还贷款。由于采购资金纳入各地的财政预算管理,不列入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压力和财政资金支付压力,有利于政府打造健康可持续财政。
从2015年开始,国开行广西分行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并率先在梧州市开展试点,实现棚改项目授信8亿元,是全国首批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棚改项目授信的地市,打通了广西政府购买融资渠道。2016年以来,国开行广西分行将棚改金融服务延伸到县域,与自治区住建厅多次赴广西全区各县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当地棚改融资需求,积极研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县级政府采购棚改项目的可行性和具体实施办法,协助梳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流程。本次获得国开行贷款支持的桂林市全州县北门、光明社区棚改工程,是广西最早落地的县级政府购买棚改项目。该项目由全州县人民政府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承接主体,由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采购主体与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棚改服务合同,国开行广西分行向全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贷款13.6亿元。项目改造规模28.8万平方米,惠及群众超9000人。
作为广西棚户区改造的融资主力银行,国开行广西分行近年来积极推动自治区和市级统贷平台的“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模式以及县级政府采购模式实施,累计为广西棚户区改造工程发放贷款866亿元,有力推动了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融资覆盖了全区59个市县棚改项目,支持项目总面积超过7000万平方米,惠及棚户区群众150万人。其中,累计发放货币化安置贷款122亿元,盘活超过500万平米的存量商品房,推动广西“去库存”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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