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升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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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2日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近日,淮北市印发2017至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要求,新目录首次由市级统一印制,体现了市县一体化的制度规则。
此外,政府采购数额标准进一步提高。参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结合实际,淮北市对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数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将目录以内通用货物的限额标准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专用货物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县5万元),服务类项目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县5万元)。
新目录的制定,不仅加强了对目录内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管,同时加大了分散采购的力度,体现了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精神。
来源: 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