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中,不少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时,不讲究科学合理性,或以具体品牌的市场价为标准,或以过去的采购价为参考,或将采购单位的申请数打折扣后作为参照,这些做法直接导致具体采购时或因预算太紧无法采购,或造成浪费等问题。对此,笔者认为,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一定要科学合理地分析确定。
结合采购人职能特点
针对分析
不同的采购单位或部门,有着各自不同的岗位或业务特点,这决定了即使采购项目相同,由于项目用途有别,根据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对采购项目的配置、参数、质量、档次等方面的要求也不一样,因而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也应不同。如果强行搞一刀切,相似的采购项目,以相同的预算金额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不切实际的。
结合当地财政收入状况
量力确定
一般来说,对地方财政而言,编制财政预算应当坚持“以收定支、不打赤字”为原则,要体现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预算编制要求。因此,在具体预算编制过程中,应从严把握,严格控制采购项目的支出标准。如当地的财政收入丰裕,相对来说采购人可以适当提高采购项目的需求,以进一步改善采购人的工作环境、提高商品的使用功能;如果当地的财政收入有限,那么,在给采购人安排采购项目预算时,更要量力而为,尽量节约,选择经济型、适用型产品。
结合采购项目市场行情
比较确定
对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来说,无论预算编制人员如何编制采购预算,他们所考虑和关心的是要能使用这财政资金从市场上“买”到工作所需要的标的。因此,预算金额的确定不能不考虑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情况。首先,既不能高于也不低于市场价格,若执行严重背离市场价的采购预算,将丧失预算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结合过去采购实际资料
对比确定
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前后几个财政年度之间是不会有多大变化的,下一个财政年度的采购项目大部分以前都采购过,这样,在具体确定下一财政年度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时,就可以参照上一年度的实际采购价格情况,但必须要在此基础上进行适量的分析调整,从而确定具体的采购预算金额标准。
结合周边地区项目预算
参考制定
对本地区以前没有采购过的新项目,预算编制部门可以借鉴其他采购过该项目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有一个基本的参照方案和依据,而不至于“无中生有”地乱编预算。另外,将本地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与外地进行对比,使有益经验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也能使本地的预算编制工作节省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少走弯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
来源:崔建才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