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经理的代理公司最近接到一个项目,业主需要采购一批医疗器械,其中某些技术参数和一些比较精确的零部件的采购让他们苦恼不已,在本市相关企业只有一家,而且还不在他们的供应商库中,陈经理第一时间赶到该企业,对方技术人员直摇头,他们说,有些技术他们也不具备,而还有一些零部件他们早已不生产了,据该供应商介绍,能够达到这样供货的企业在全省范围内也不一定有。
陈经理说,当时真是急坏了,最后公司终于在南方一座城市找到了一家能够满足条件企业,大家轻松了些。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那就是供应商只有1家,无法公开招标,最后只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最后业主对于我们的这次采购还算满意,不过就我们代理公司来说,一般不太愿意采用单一来源这种采购方式,没有竞争,不利于控制成本,另外,我们也担心业主认为我们的组织能力和市场延伸能力不行。不过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我们对于如何正确对待供应较少的项目倒是有了一些自己的体会。”陈经理表示。
采购方式要选准
无论是代理机构还是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都要充分调研,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科学地选用法定的采购方式,避免因采购方式不恰当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公开招标应作为首选的采购方式,但并不适用于一切采购项目,选择最合适的采购方式才是最重要的”有专家表示。对于需求特殊的项目就应采取特殊的方式,以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特殊的界定问题,它的前提是置于法律的严格监督之下,如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则必须履行变更报批手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不要有什么心结,毕竟这也是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使用。
陈经理表示,虽然是在最后才确定单一来源采购,但是他们这次在这方面也下了很大功夫,一方面他们在指定的网站发布了供应商不足的实际信息,积极联系各方面潜在厂商;另一方面,他们也努力和采购人沟通,了解他们以往的采购经验,对于价格和以往供应厂商的情况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编好标书做好补救
除了采购需求之外,有专家也表示,供应商响应少,其中标书的编制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比如代理机构在公开招标的标书编制中是否有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存在,是否有一些特殊的且供应商通常不能响应的资格条件,采购人是否在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方面设定有一些不正常的特殊要求,使供应商无法响应等,这些都是导致供应商没有兴趣参与的原因。
而如果标书不存在这些问题,而供应商人数依旧不足,作为代理机构就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专家表示,这个时候和采购人的沟通就非常重要,如采购人的时间要求相对宽松,整个采购工作应重新组织;如采购人的时间要求没有回旋余地,而又确实不能采用招标方式的应改用谈判、询价等方式,仍然难以实施的则可以改为单一来源方式,值得注意的是采购方式的变更应事前履行报批手续。对只有两家供应商响应的采购项目,则可以在有效监督的前提下灵活地模拟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这样既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又能圆满地完成采购任务。
罗瞻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