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资金不是问题
采购人在第二个问题中说:“由于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费用较高,市场销售份额却较低,售价会比一般产品昂贵。要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采购人关心是否买得起。”
既然消费,就要同时考虑自己的财力,以免入不敷出。采购人的担忧不无道理。在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时,采购人是否会遇到因过于昂贵而欲支持却无力支持的状况?财政部门在预算审批时,看到采购人标明的自主创新产品,能否优先、足额安排采购预算呢?
正常流程直接支付
在《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通过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中,财政部门明确了采购时的具体评标办法,即“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要根据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报价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产品企业报价5%的,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以综合评标为主的招标项目,对自主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计算其价格得分。”
被采访的各地监管部门负责人都对这一做法给予了认同。这表明,财政部门既然决定给予支持,就已经对自主创新产品的“价高”进行了预期。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杜香序说:“如果进行了如此程序的招标,自主创新产品能够在众多产品中胜出,财政支付不是问题。”
但如果价格过分昂贵,资金支付有可能遇到阻碍。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孙中才认为,若采购人欲采购价格过高的自主创新产品,首先财力可能不允许,另外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也掌握不好分寸,惟恐其中存有漏洞。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本是好意,但不能因为一个疏忽就影响了其良好的形象。
采购不能包揽“创新”
一旦某些价格较高的自主创新产品在采购中落败,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是否会被人诟病?采购人担心失败会让供应商指责政策流于形式。
杜香序为采购人解惑:“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是给自主创新产品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并非大包大揽,照单全收。”他认为,按照我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签署的入世协议,到2020年,我国包括政府采购市场内的所有市场都要全部开放,政府必须在这最后的过渡期内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国内企业进行保护,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就是政策之一。但自主创新企业也不可能不劳而获,价格与同类产品相比过高,或者质量不能符合政府采购的需求,自主创新产品仍然不能为政府采购所青睐。杜香序说:“支持并非是无条件、无原则的。”
李振常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