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既要反腐还要反“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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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8日
近年来,公共采购领域屡曝“天价采购”“黑心采购”事件,其背后总离不开乱伸的“权力之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斩断黑手,打破“黑箱”,迫在眉睫。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初衷是节约资金,把钱用好用实。但新华社的报道引述,在一些涉及公共采购乱象的报道网络跟帖中,“太黑了”已成为频率最高的评价用语。
本来,“价廉物美”应该是政府采购的最大动力,但这显然不符合贪腐者的利益诉求,也填不满那么多血盆大口啊。
一台售价160多万元的医疗器械,云南省某医院采购价却达220多万元,包括医院院长在内的多人从采购中“吃回扣”。这证明,价格越高,其中的利益链越长,在里面上下其手、大捞一把的人越多。
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2013)》中的数据显示,部分地方政府采购的办公用品中,有近80%的商品高于市场价格。推高价格的背后,有多少见不得人的内幕,有多少人该受到法纪惩处,需要查实。
“价格越低越好”的问题也值得注意。只买便宜的,容易为贪腐者制造一心为公家省钱的假象。其实,一些人正是打着省钱的幌子,让没有资质的供货商趁机加入,自己同样吃到回扣。
无论是“买高”还是“买低”,权力干预决定了最后的结果。
政府采购本来是一种非常单纯的市场行为,远离权力,应是其本色,只有这样才能执行严格的采购制度,建立良好的采购秩序。
但权力介入后,破坏制度、抵制监督、暗箱操作、利益结盟,无所不用其极。
遏制“权力之手”,是关键的关键。一靠严厉问责,让权力不敢伸手;二靠透明,让权力没法伸手。
权力之手之所以能肆无忌惮地乱伸,根本原因是,不少地方的政府采购严重缺乏公开性,“阳光采购”远没有得到落实。而一旦“败家子”式的采购行为发生,也往往不为人知,就算被捅到媒体上,“集体负责结果谁都不负责”的现有机制也能应付舆论质问,一些“天价采购”事件发生后,各种无厘头回应频出却往往没有下文,就是明证。
近年来,针对政府采购的问责在加强。云南某医院的多人以受贿罪被判刑,而11月20日消息,五指山市纪委监察局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胡源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扶贫化肥采购中存在价格虚高问题,是其被双开的导火索。
“公共采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不透明。”专家一语中的。在加强问责的同时,采购透明化,一刻也不能等。
求是理论网有报道介绍,围绕政府采购问题,英国政府把“公开透明,推动阳光采购”放在重要位置。而在国内,政府采购做得好的地方,“阳光”灿烂。今年3月,浙江省政府联手阿里巴巴尝试透明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运用也是当下大势。
一句话,政府采购除了反腐,还要反“黑”——把遮在政府采购上的一层纸拿开,通过制度完善,让幕后交易失去空间。(作者:伍里川)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