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化思维创新集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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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25日
“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确保政府采购质优价廉”“强化政府采购廉政建设”,是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要求。笔者认为,要跳出对个别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简单地表面修补式的思维定式,从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系统角度,科学地探索、研究解决所存在问题的根本之策。
一是要建立政府采购标准体系。政府采购标准是政府采购科学、高效运作的重要基石,是衡量政府采购质量好坏的尺度,也是解决各方争议和矛盾的依据。政府采购标准应包括采购预算(计划)标准和采购文件标准。
二是汇总采购计划。应当在采购预算的基础上汇总同一采购品目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可以将汇总后的采购计划直接下达给集采机构,作为统筹安排全年采购计划执行进度和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集采机构依据计划中的采购方式、采购需求统筹安排采购时间和制作采购文件,直接发布采购信息,有助于解决目前采购时间不统一、采购需求不规范,被动受理、一事一招等问题。
三是优化采购程序。在评标环节上,应逐步改变目前过分依赖评标专家的做法,试行“评定分离”。具体来说,对评标过程进行分解,不同的评标内容由不同类别的专家进行评定,先由专家对资格和技术部分评定,并推荐一定数量资格合格、技术优良的供应商,同时由另一批专家对推荐的供应商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审定,以报价最优的为中标供应商。在评标手段上,大力推进电子化评标,以电子化系统的客观打分代替专家评分,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综合衡量产品本身价格、产品维护成本、产品残值利用等价格因素,选出价优质高的产品和服务。
四是促进区域联动采购。因实际需要,各级集采机构可以进行区域联动采购,制定统一的采购文件范本和采购流程,实现区域专家库资源共享。
五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执行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供应商代表、媒体代表组成政府采购行风监督评议员库。库内监督员可以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和各方当事人行为进行监督,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作者:苗雷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