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7方面、22项改革任务,旨在从源头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意见》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突出问题导向
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机制
《意见》着眼解决招标投标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围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招标投标活动关键主体提出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机制、建立违法企业和个人集中公告制度等针对性改革举措,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具体而言,《意见》指出,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积极开展与重庆市及其他省(区、市)的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加快实现评标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鼓励各地积极推行“暗标评审”,进一步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督促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不得简单以格式、体例、字(页)数等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对于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意见》提出将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设立曝光台,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因存在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限制从业的企业、人员,因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人员,予以集中公告曝光。
突出权责一致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意见》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关系,依法保障招标人自主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健全招标人基于合同管理约束招标代理机构的机制,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推动建立各司其职、履职尽责的良好局面。
其中,根据《意见》,招标人领导班子是本单位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合理的项目需求和自身实际组织定标,严禁通过抽签、摇号等排除有效竞争的方式定标。要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主动公示中标结果、合同主要信息、履约信息及重大变更情况。自觉落实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等责任。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情况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
《意见》提出,将同步健全根据委托合同管理约束招标代理行为的机制,加强对代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和对委托编制、发布文件的审核把关。持续治理招标代理领域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
突出政策效能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意见》落实招标投标支持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推广应用绿色招标,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推动招标投标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意见》支持招标人合理设置绿色招标采购标准,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等明确环保、节能、低碳要求。鼓励招标人综合考虑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确定评标标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意见》指出,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企业,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面向中小企业发包项目的规模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鼓励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鼓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突出创新赋能
推进全覆盖电子化交易
加快数智技术推广应用,《意见》提出,将高质量建设“天府交易通”,加快全省电子招标领域各类信息系统互联共享,推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覆盖电子化交易。积极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发展,加快实现违法交易在线监测预警,探索人工智能应用于招标文件合规检测,充分发挥海量交易信息数据对经济形势分析、市场趋势研判、政策执行评估、交易秩序监管等的支撑作用。同时,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有效降低担保成本。
来源: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