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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南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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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IT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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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政策类接口改造打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各潜在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策类接口改造打包服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政策类接口改造打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8万元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礼环北路7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于2013年4月启动建设、同年12月验收投用,至今已稳定运行12年,为诊疗、管理、医保结算、数据上报等核心业务提供支撑。
本次采购为政策类接口改造打包服务,主要包括:按国家、省、市卫健委、医保局红头文件要求,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对接,含医疗质量、医保、全民健康信息等数据上报接口;同步开展系统功能改造、优化完善、版本升级,确保系统适配最新监管与业务要求。
该系统由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开发、长期运维,持有全部源代码、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接口改造与深度维护工作。为保障系统连续稳定、接口改造无缝对接、数据安全合规,必须由原厂商提供服务,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项规定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06月08日至06月12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通江路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88172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