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漯河市财政局发布《漯河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和《漯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共涵盖11类正面事项和48类禁止事项。这是该局在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基础上,又出台了《正面清单》。
据了解,漯河市出台《正面清单》,一方面,明确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最新要求,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持续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同时,结合漯河市作为河南首批3个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之一,在《正面清单》里也明确了支持绿色建材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另一方面,梳理出了在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文件编制等方面的禁止内容,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据悉,根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正面清单》对政府采购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支持节能环保、加大绿色采购、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等方面进行了梳理,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积极落实各类政府采购政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针对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设定条件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等各类典型的违法违规情况,《负面清单》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对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资格设定、评审因素及评审过程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便于采购当事人分板块、分阶段在实践中迅速反应、准确把握、守牢底线,确保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
“两份《清单》双向出击,从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进行正本清源,有效控制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执业、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漯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凯)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