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7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等3项服务能力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医保目录药品等规定,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关于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通知》要求,职能部门对医用耗材、消毒隔离相关产品的采购质量有监管,对设备设施和消毒剂检测结果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反馈,及时整改。
关于药品管理,《通知》提出以下评价要点:
1.设立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组织,有相应工作制度并落实。
2.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毒麻精放”药品管理,有药品贮存相关制度并执行。
3.疫苗的流通、储存、领发、登记及使用等符合相关规定。
4.药品库存量及进出量、调剂室库存量及使用量定期盘点、账物相符。
5.中药饮片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机构应建立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用药目录符合相关规定。有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医保目录药品相关规定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