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政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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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1日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对2021年省内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14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以此增强政府采购领域各方主体法律意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14个典型案例归纳为五类违法违规情形:一是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二是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是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是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实施政府采购;五是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在五类违法违规情形中,关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典型案例最多,一共有7个。通报的14个案例中,罚款数额最多的一个案例也是因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例如,2021年在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南、北滨公园维护服务采购中,四川南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系虚假材料,公司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021年10月,泸州市财政局对四川南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314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四川省财政厅每年都会通报政府采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这对政府采购领域各方当事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吴敏)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