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着力优化政府采购环境 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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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30日
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乐至县财政局秉承“落实政策、优化流程、公开透明”的工作理念,完善制度,剔除“问题条款”,积极构建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
一是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实行政策优惠。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采购人应当预留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021年全县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中小企业占比98%。
二是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及渠道、途径。参与政府采购的融资机构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给予更大支持,为融资机构畅通渠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严禁收取各类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原则上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由采购人收取并应支持供应商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采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扣押质保金,也不得收取、扣留任何无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等明文规定的各类保证金,减轻了供应商负担,降低了交易成本。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