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水利部办公厅近日公布《2021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有9家,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存在问题的有7家,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2021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表
1、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海川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部分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个别项目未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3.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4.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其中问题3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三款;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2、单位名称:黑龙江海鹏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项目未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2.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3、单位名称: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个别项目监理实施期间监理人员有变化的,未及时通知被监理单位;3.个别项目未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4.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三款;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三条第一款;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4、单位名称:延安合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项目未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2.个别项目部分建筑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已在工程上使用;3.个别项目施工图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已用于施工;4.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五条第四款;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四条第一款;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5、单位名称:伊犁州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三款;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6、单位名称:新疆金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部分项目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个别项目选派的监理工程师不具备职业资格。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三款;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一款;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一款。
7、单位名称:新疆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部分项目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三款;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一款。
8、单位名称:新疆新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部分项目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三款;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一款。
9、单位名称: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第三款;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2021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表
1、单位名称: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未按年度统一编号;2.部分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3.部分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第4.4.1条;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
2、单位名称:黑龙江省龙翔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未按年度统一编号;2.部分工作环境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3.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部分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5.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未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6.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第(三)项;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第4.4.1条;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6.《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3、单位名称: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土木建筑研究设计院
存在问题:1.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质量检测报告未按年度统一编号;2.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3.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第4.4.1条;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4、单位名称:陕西恒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部分质量检测报告未按年度统一编号;2.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5、单位名称: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工程质量检测中
存在问题:1.个别试验室工作环境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2.缺少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个别检验检测设备设施;3.个别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4.个别报告存在涂改情况。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第(三)项;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第(四)项;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
6、单位名称:喀什永晟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个别检测活动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2.工作环境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3.缺少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个别检测报告未按有关标准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第(三)项;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第(四)项;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七条第一款。
7、单位名称:新疆兵团水科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缺少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部分检验检测设备设施;2.个别仪器设备不满足检测能力要求;3.个别检测报告未按有关标准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
处理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
处理依据: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第(四)项;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第4.4.1条;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七条第一款。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