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切实强化举措,严格落实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招标文件核验、招标文件监督三项制度,源头有效防范工程招投标串标围标风险。主要做法与成效如下:
一、严格落实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制度。要求招标人严格按省、市相关规定,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交拟发布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时,须同时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出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和代理合同作为相关附件在项目批准文件处上传供核验,有效防止招标人违规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认真查验招标代理合同上的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防止招标代理机构借牌、挂靠开展代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信息核验制度。市公管办责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信息发布前的核验工作,在做好常规形式要件核验的同时,要对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投标人资质资格与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资质资格设置、评分办法设置、暂列金与项目预算确定等相关依据进行核验,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赓即返回招标人进行整改后再进行信息发布,从源头上全力确保项目资质资格要求、评分办法等科学合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从源头遏制围标串标行为。自2021年6月4日强化招标信息核验工作以来,已核验41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核验县区分中心25宗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1宗土地拍卖项目拍卖文件、1宗矿权挂牌出让文件、11宗政府网上竞价公告。
三、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监督制度。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向招标人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并将监督结果反馈市公管办,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由于招标文件不科学合理可能造成的投标竞争不足情况的发生。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