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采购各当事人定位,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内控管理机制建设,构建‘各负其责’‘规范有序’的管理秩序。”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财政厅以强化监管为主线,加大政府采购规范力度。例如,强化目录基础作用,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首次印发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品目及限额标准,为统筹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迈出了第一步,也为下一步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和省域集中采购机构竞争奠定了执行基础;印发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通知,结合预算一体化总体部署,明确了2021年具体执行工作。另外,山东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还从四个方面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
强化集中采购优势 开展跨级次竞争试点
强化集中采购优势,开展跨级次集采机构竞争试点。据了解,该单位印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集中采购机制的通知》,建立集采机构竞争机制,探索开展省域内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允许预算单位打破行政隶属划分关系选择集采机构。鼓励开展部门集中采购、联合采购、统采分签等模式,发挥采购需求归集优势,降低分头采购交易成本。通知中还明确了具体执行流程,对于选择非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当事先就承接事宜与拟选择的集中采购机构沟通确认,再按照本级监管部门要求备案采购计划,并将采购代理机构变更至拟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关公告、验收、支付、监管等事项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大规模专业培训 提升专业能力
借助专业组织力量,提升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专业素养。委托专业媒体机构,邀请国内、省内知名政府采购专家,对山东省境内从业的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在线培训,及时补充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养,提高实际操作应对能力和依法采购水平,引导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实现专业化转型。全年共培训评审专家20513名,考试通过率98.79%。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
全面贯彻财政部最新改革精神,拟订《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度体系。印发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修订通知,组织指导省直各部门结合单位职能编制本部门购买服务目录,进一步拓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
强化行政裁决约束 提升依法采购意识
规范受理投诉、举报等案件,探索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2020年,共受理供应商投诉119件,完成101件,处理举报8件,召集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完善行政处理结果信息发布和通报机制,共公开通报2019年全省范围内因投诉不实被驳回累计超过3次的供应商3家、省级项目被诉率较高的代理机构5家、省级被诉率较高的采购单位6家。充分利用政务热线、接诉即办、建言献策等服务平台,对反映问题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满意答复。2020年,共处理政务热线321 件,接诉即办77件,答复山东政府采购网“建言献策”栏目358条。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