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先勇 余亚成 曹葆华)
采购需求是采购活动的的源头,包括采购什么、为何采购、采购多少,什么时候采购、以什么方式采购以及采购资源来源等,是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和履约的重要依据。科学、完整地编报采购需求,是优质高效完成采购任务的前提,也是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采购需求编报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关于改革期间加快推进采购工作的措施》的要求,必须切实重视采购需求计划编报问题。
一、当前采购需求计划编报存在问题分析
采购需求计划编报是组织实施采购的首要环节,是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是采购活动的基本指导性文件,当前在采购需求计划编报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提出差别待遇要求。采购需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但在实际编报中,还存在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供应商资质、技术、商务条件,以及限定或特定商标或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原产地等与标的物无关的资质门槛,提出种种排他性区域性歧视要求。有的采购人为达到采购某种特定货物或者服务的目的,在设定投标人特定条件时,提高“门槛”,要求苛刻,如某医院采购检验设备,以采购设备为特殊设备、必须确保质量为由,设定“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生产厂家通过双软企业认证;产品具有自有专利,产品核心部分通过行业部门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提供在系统内正式使用的验收报告” 等,把一些“不中意”的企业拒之门外。有的采购人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指定采购特定产品或货物品牌,或者为某产品“量身定制”货物规格、技术参数,设置一些针对性、约束性条款,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二是计划明细不够全面。采购需求一般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技术参数、采购方式和分包建议、资金和运杂费结算方式、交货时限、售后服务等。技术参数一般包括对拟采购物资的技术、规格、性能、功能、质量要求或者拟采购服务的内容、范围、时间、标准等,如项目技术性能指标、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质量标准、验收条件和产品标样等要素,以及供应商专业资质条等要求。在实际编报中,还存在预算不够准确、参数过于粗放和不注重质保和售后服务等问题。有的采购人为达到某种采购目的,在填报采购计划时,品种和性能指标,该填的都填了,但还存在不详细、不齐全现象,比如参数指标应当有10项,但实际上只报了7、8项,以与原产品配套为由,设定兼容条款,使一些本来具备条件的供应商丧失了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还有的编报的采购需求中不明确场地条件、功能配套等方面的内容,导致招标完成了,厂家上门安装时却发现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尴尬局面。
三是参数论证不够充分。采购计划的重点是确定“买什么”、“买多少”和“怎么买”问题。特别是技术参数,主要是指需求部门对拟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功能、质量要求、供应商专业资质条件等要求,应当依次采用军用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其中:物资、服务类具体包括项目功能及对应的性能、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包装及附带工具、维修服务要求等,是在具体的技术规格型号上对所需产品或设备核心技术指标的描述,不能以任何方式明确和暗示品牌或厂家,在拟制质量技术标准时,必须注意全面、准确、客观和适当描述采购需求,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技术参数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产品。而实际上采购人却往往是采购人没有综合论证,也没有进行横向对比,要么闭门造车,独自一人任性报需求;要么请供应商大甩手代报计划,从而出现技术参数过于简单,或过于宽泛,或者需求缺乏标准,或者过于限制。
四是需求编报不够及时。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采购需求编报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分稳定供应项目、一般采购项目和应急采购项目,对采购需求编报时间分别进行了明确:对年度正常供应部队的被装、给养、器材、储备物资等稳定供应项目,通常在每年8月之前,按照不低于正常年度需求的80%,提报采购计划;对供应保障没有规律性,或以前年度未采购、当年预算新增的一般采购项目,应当在收到预算批复后1个月内提报采购需求;对作战、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等应急采购项目,应当在报批立项的同时,通知采购管理部门预做准备。但在实际中,还存在采购需求编报不及时,典型体现为需求编报没有计划性,等到需要使用了,才想起编报需求,而经过相关采购程序后,特别是维保类服务项目,维保期已过,给工作造成被动;还有的故意拖延需求计划编报时间,能拖就拖、能等就等,以至于把一些年度正常采购项目拖成应急采购,规避法定采购程序,力图将公开招标变成单一来源。
二、规范采购需求计划编报对策措施
采购需求计划是实现规范采购和精细采购的重要前提,应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编报规范细化的需求。
一是防止差别待遇。根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采购需求编报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采购需求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技术参数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一般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商标或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原产地、生产商,如必须引用某一品牌或生产商才能准确描述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应在品牌或生产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等措辞。为此,采购人就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编制采购计划,防止“量身定制”。编报计划时,要重点考虑采购产品技术参数的适用性、预算价格的科学性等问题,还要注重采购项目的预算价格是否合理、采购方式是否科学,特别是五种采购方式如何界定,什么样的采购项目对应什么采购方式,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单一来源采购,什么条件允许变更采购方式等。需销售商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授权书的,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不再要求另行针对采购项目出具授权书。
二是参数合规完整明确。根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采购需求编报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需求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军队法规的要求,有经费预算或明确的经费来源;技术参数应当全面完整、详细精准、规范标准,能够满足组织采购活动的需要;需求内容应当准确、规范,不存在歧义或多种解释。对于需求要素构成,通常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完成时限、采购方式建议和技术参数等;物资类采购需求文件,主要由编制说明、采购计划明细表,以及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设计图纸、验收条件和产品标样等技术文本或实物组成。对于项目技术参数,主要是指需求部门对拟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性能、功能、质量要求、供应商专业资质条件等要求,应当依次采用军用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其中:物资、服务类具体包括项目功能及对应的性能、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包装及附带工具、维修服务要求等。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当推荐符合军队供应商基本条件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同时详细说明理由,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是搞好专家预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项目预研是提高采购计划准确性的有效办法,吸收来自产品专业技术、财务、采购管理等各类专家,组成预研专家组,对采购计划草案进行评审,形成预研报告。在计划编制的初期和计划审核的关键期,采购人应避免照搬现有产品技术指标或网上产品介绍的计划编制老办法,进行信息资源调查和分类整理,向专业的产品进行市场信息咨询服务。采购机构收到采购需求预研通知后,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对项目技术参数和图纸资料等,预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程序送审,或提出项目参数资料补充建议及采购组织、企业生产时限等情况说明,视情公示项目技术参数。对于非涉密的重大采购计划,其技术指标和采购方式应在统一的采购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最广泛的外部监督和专业建议,合理吸收论证意见,提高采购需求的编制水平。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采购需求编报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除应急采购任务外,采购项目从提报需求到签订采购合同,通常需90日左右。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公平公正,需求部门在确定交货期限时,应充分考虑采购活动组织实施和产品生产的正常周期。要按照“谁提报采购需求计划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权责对等,来倒逼采购计划编报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要明确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在确定采购需求时,应当通过市场调查的方式来确定各种需求,对采购计划、需求来源、市场调查、需求描述进行制度化管理,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在确定采购需求以前,还应当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解决方案、标准或相关文件,作为确定采购需求时改进的依据。要盯住“源头”,关注“苗头”,打破“潜规则”,脱去“隐身衣”,砍断“利益链”,去除惯例思维和习惯性做法,严格采购需求编报,规范各阶段具体实施,对有规不依,有错不改的,坚决叫停采购项目,确保采购需求准确、应用合理,坚决杜绝“哗众取宠”、“华而不实”和“铺张浪费”的采购需求。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