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政策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广西财政厅日前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发展和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工作进行部署。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了三大重点:一是落实政策,强化“六稳”“六保”金融支撑;二是加大创新,强化金融和财政部门政策联动;三是规范程序,强化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应用。
要求做实做细信贷产品
《通知》明确了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进系统对接。推进广西政府采购相关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信息共享,支持银行防控信贷风险和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促进“政采贷”融资实现。
二是落实信贷支持政策。为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出有关金融政策更好落地落实,进一步做好金融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政采贷”配套政策措施,配备充足信贷额度,加快发掘和储备信贷客户,重点发掘首贷客户,尽快实现信贷投放,推动“政采贷”真正惠及中小微企业。
三是做实做细信贷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有具体的“政采贷”信贷产品,明确业务办理流程,总行已经对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线上“政采贷”信贷产品的落地。
将支持情况纳入综合评价
《通知》还明确了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的工作措施。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参与“政采贷”。全区人民银行牵头组织推进系统对接,向各地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提供政策支持、信息支持、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是加强业务宣传推介。综合运用政府采购网等媒介和业务培训、宣讲等形式,加强对供应商的宣传推介,使企业了解和熟悉“政采贷”相关政策和产品,为企业申请和办理“政采贷”提供便利。
三是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全区人民银行对“政采贷”推进的进度和成效进行监测,重点关注和评估“政采贷”业务落地情况、投放规模及其提升首贷率、信用贷款率,增强融资时效性、灵活性,降低融资综合成本等作用的发挥情况,并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加强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汇报,对各地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的情况给予定期通报,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政采贷”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情况纳入综合评价,并与相应的激励政策挂钩。
提升政采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据广西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效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中小微企业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近两年来,广西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力促“政采贷”融资业务开展。2019年9月,广西柳州市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指导下,率先在广西实现柳州市政府采购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成功对接,并于2019年10月31日发放了第一笔线上贷款,广西首笔“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落地。2020年5月8日,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采贷”)正式启动上线,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建设银行北海分行、交通银行北海分行、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成为该市第一批合作试点金融机构。此次《通知》将“政采贷”融资模式向全区发展和推广,政府采购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就可以实现采购信息、合同信息、回款账户信息、成交信息等数据的快速高效交互,提升了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和业务督导,加快“政采贷”融资模式在全区的全面推广,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鼓励“政采贷”参与各方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金融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有效引导金融资金流向,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