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板块进行公开。这标志着新乡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今年财政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采购意向公开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更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绩效,防范抑制政府采购领域腐败现象发生。”新乡市财政局局长荆汝大表示,新乡市作为河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试点市之一,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组织实施,争取为全省政府采购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具体包括:
一是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新乡市市本级范围内正式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对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要不晚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各主管预算部门统一公开所属预算单位采购意向。
二是要求该市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梳理2020年度尚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政府采购项目,各主管预算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新乡市财政部门。同时,要求抓紧时间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工作,为7月1日后采购意向公开做好准备。
三是要求各主管预算部门、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确保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对没有采购意向公开的将作为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通报。
四是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督促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编制工作,为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创造好条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