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不正当竞争、扶持中小企业、惩戒失信企业、推行“政采贷”……记者近日从财政厅获悉,为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切实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四川实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第一版》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第一版》。
制定标准提升采购效率
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锐与合招投标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不长,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郑鑫告诉记者,“手下员工多是政府采购行业的新人,对业务不太熟悉,标书编制是最令人头痛的环节,常常因为编写不规范或不严谨,导致废标或流标。新出台这两个范本,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其中,给编写者提供了标准化的参照,可以大大减轻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写标书的压力。”
记者了解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第一版》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第一版》不仅包括了磋商邀请、磋商须知、供应商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还包括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以及评审方法、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内容。此外,范本对于综合评分也作了明确要求,评分标准分为两种样本:一种是以价格作为评分因素;一种是价格不作为评分因素。综合评分以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为主要评分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该范本属于示范性文本,不具有强制性。在编制采购文件的时候,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该范本,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拒绝“失信”供应商投标
四川某制冷工程公司负责人徐明注意到,“本次出台的范本增加了许多与时俱进的亮点,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等,这体现了政府采购领域当中‘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宗旨。”徐明告诉记者,作为供应商,他多次参与我省政府采购,也曾目睹过同行的不诚信行为。“现在范本出台,将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诚信做法买单。”
同时,范本也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诚信管理纳入其中。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而对于中小微企业,范本也给予了充分的“照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此外,为避免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范本也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将预防低价竞争条款作为实质性条件。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范本载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记者 李梓溶)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