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青岛市出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持续深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扩大平台交易范围,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目标到2020年年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到2022年年底,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信息一网公开,监管一网覆盖。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动态调整《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巩固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成果,已整合纳入统一平台的公共资源不得从中剥离或自行新设其他平台。加快推进列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进入市、区(市)两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同时启动全市新一轮 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定位,着力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2020年年底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达到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要求。严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及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招标(采购)人通过设置在本地注册登记、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具备当地业绩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
推进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加快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建设,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项目中探索提供电子保函服务。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与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逐步实现交易服务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一网通办”,加快交易流程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保证各类交易行为全过程留痕、可追溯。2020年6月底前,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实现自助终端全覆盖,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向移动端延伸。
加强专家资源整合管理。凡列入《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具有满足需要专家的,评标、评审活动所需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国家对评标、评审专家抽取、选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电子监管手段。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实现交易信息实时推送、交易数据自动保存,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