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近年来,合肥市公管局结合“放管服”,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整合平台,让项目“全进场”;完善制度,让规程“简下来”;创新方式,让监管“紧跟上”;强化措施,让服务“惠又优”。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采购单位增便利,实现了营商环境的持续提升。
取消规模条件限制。安徽省合肥市公共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时取消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确保民营企业能平等参与招标采购。
取消200万以下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进一步降低民营小微企业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的投标成本,对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履约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等形式收取,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和《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梳理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共计83项禁止设置条款,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防止交易文件“量身定做”。
依法依规实现“首台套”扶持政策落实。通过现行政府采购政策,对于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内首台(套)产品,在有效期内可采用非招标政府采购方式。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折扣。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收退款服务更加高效。保证金款项办理实行“T+1”制度,收退款服务更加高效,减少因保证金滞留对企业的资金占用,同时现场派驻服务人员,及时有效解决交易现场保证金数据的印证、提交等工作。
提升交易数据服务效率。在合肥市公管局官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徽采商城”三大网站迁入华为公有云,交易主体信息库实现“云上运行”,交易主体更加便捷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事项,有效提高平台服务效率。
推行“政采贷”业务。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推进产业与金融的深度合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简化企业库登记入库手续。推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现场审核和网上审核并行,提高异地企业参与合肥市招标投标活动的便利性。
为招标人、投标人参与监督提供便利。整合资源设立集中监控中心,通过同步音视频的方式对项目开评标全过程的监督,实现对开评标现场、专家通道、封闭区域等重点区域的全方位监控,同时方便招标人、投标人在监控中心参与监督。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十余年来,公共资源交易累计成交金额17656.68亿元,累计节约、增值资金6719.2亿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合肥市将继续瞄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堵点”“痛点”,把支持和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