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部分地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典型做法》显示,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中,昆明等7个地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成为向全国推广应用的典型。
为总结推广各地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选取了江苏省、昆明市、贵州省、安徽省、深圳市、浙江省、广州市7个地方,在推进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优化交易服务、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做法案例,并梳理形成《部分地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典型做法》,并要求我国其他地区结合当地实际,相互交流借鉴,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上述通知,昆明市在“强化制度与技术供给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方面取得了较好突破和创新。具体来说,昆明市一边依托交易大数据积淀,形成了“四+一”智慧监管“技术工具箱”,提升行政监督平台应用功能;一边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即对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投诉处理权限进行优化重组、集中提升,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责任主体,履行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合力之下,昆明市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制度、技术供给侧和监管、服务需求侧精准对接,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效能。
此外,昆明市在公共资源交易上还强化联合惩戒“硬约束”和不良行为公示“软约束”,制定《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则》,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制度。适时推出“西部城市交易联盟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西部城市间跨地区评标常态化。把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统计显示,2012年以来,昆明市已将409个当事人记入不良行为当事人名单并公示,目前有67个当事人处于记录期内。(记者 廖兴阳)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