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扶贫办近日联合出台通知,转发《财政部国家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并提出补充意见,促进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地”。
通知强调,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手段助力脱贫攻坚,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扶贫办及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增强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在预留采购份额方面,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做好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要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包括江西省24个国家级贫困县在内的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或贫困村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或贫困户出产的农副产品。
针对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通知明确,全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物业服务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同时,物业公司应当提供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引导本地区市场主体按照市场需求发展本地区特色优势农副产品产业和物业服务,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为市场提供质优价惠的产品。各级扶贫部门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加大对市场主体带贫益贫成效进行审核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供给体系。全省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具体比例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备案,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汇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的采购情况。自明年1月1日起,各级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将定期统计和通报全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并将全省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情况作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统计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将对政策执行情况较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扬,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