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早机制积极化解质疑投诉,确保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透明运行。2019年1月1日—7月31日,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政府采购(含网上竞价)项目193宗,成交项目164宗,成交预算金额3219.21万元,成交金额2828.43万元,节省资金390.77万元,节资率12.14%。
一、全面强化标前信息沟通交流。一是积极为采购单位服务。编制政府采购、电子竞价办事指南和业务流程图,编印《政府采购操作实务》分印采购单位。在项目受理时签署委托协议,送发办事指南,做到标前早告知。按照县财政局下发的采购计划、批准的采购方式、项目详细参数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积极加强与相关项目采购单位的信息对接和沟通交流,积极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跟进落实项目进场交易前置手续,力促项目尽快进场、尽早交易。二是积极为供应商服务。耐心倾听、释疑、处理招投标当事人的咨询、意见、质疑等,积极疏导化解,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范围的,积极与采购单位联系,全力协调解决。
二、全面强化标中交易管理。一是严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关。实行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的特殊资格资质、技术参数、评审因素等要求,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范本编制采购文件,实行交易文件格式化、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压缩弹性空间,及时清除或纠正模糊性、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二是严把开标评标过程关,强化节点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通过音频、视频摄录,全程监督评标专家抽取过程和开评标过程;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认真核对专家身份并予以登记,统一保管专家的通讯工具等随身物品;强化门禁系统值守,严防评标过程中专家与外界联系。三是实行会商机制,多部门共同处理质疑回复。为保证广大潜在投标商的利益,积极受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采用会商处理。会同业主单位、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采购监管单位、律师共同研究,积极做好质疑答复。
三、全面强化标后信息公开。一是严把交易信息公开关。将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让交易活动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开。二是加强履约验收,积极做好交易事后监管。要求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中产生的采购合同进行公告和备案登记,并对采购单位的合同备案登记及履约验收实施监督,做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督。三是引进社会人士参与验收,加强事后监督。会同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等监督部门,邀请未中标投标商参与验收,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预防腐败。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