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政府采购实行“顶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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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7日
制定4类标准性采购文件、对中小微企业执行顶格价格优惠、精简供应商资料材料……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日前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十条”措施》,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投标报价“顶格优惠”,将6%的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提升到最高的10%。这就意味着,在投标竞争中如果是100万元的报价,评审时的评标价按90万元计算,实施最高比例的价格扣除,无疑让小微企业得到更多的扶持和照顾。今年以来,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围绕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出台了十条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特别针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4类采购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固化,打造政府采购“都江堰市模板”,制定了出版格式、评分标准、规范要求“三统一”的采购文件模板,防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在精简供应商资料材料方面,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资产负债表需提供复印件外,其余均不需供应商提供材料,只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对供应商信用记录也不再需要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提供,而改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进行自行查询。(记者 刘文藻)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