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构建公平竞争、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河南省漯河市财政局今年采取多种有力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漯河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实现政府采购计划应编尽编、无预算不采购。要求市直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照已批复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对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资金采购《漯河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协议供货、网上商城产品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备案,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采购工作。漯河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流程和专项业务审批规程的通知》,从采购计划预算编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签订合同、合同备案、合同履约验收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申报公开招标方式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口产品采购等业务应当遵循的规程和所需申报材料。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优化法定审核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审核,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漯河市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到中标和结果公告等环节的内容、格式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后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各代理机构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月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格式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本级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涵盖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执行、投标人资格的设定、评审因素的设定、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等的编制内容是否齐全,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是否齐全,评标情况是否公正,中标和结果公告的程序及内容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