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结合诚信体系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动态监管,建立建筑业企业失信责任追溯制度,严格监管招标投标环节。通过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领域,同时营商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银川市住建局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对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信用分值、诚信奖惩记录等面向社会公示。加强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动态诚信分值管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有严重失信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同招投标、优胜企业评选、标化工地评比、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等挂钩,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制其工程招投标资格等措施进行惩戒。对信用良好、业绩突出的建筑业企业和“凤凰杯”优质建设工程等项目进行加分,通过实施正面激励,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引导企业形成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
通过建立建筑业企业失信责任追溯机制,市住建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发包肢解工程、转包、挂靠资质、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列入失信范围,及时曝光严重失信行为。先后印发《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的处理决定》、《关于建筑业企业(个人)不良行为诚信扣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通过媒体公示建筑领域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和诚信扣分。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有效提高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切实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的自觉性。
建筑领域招投标环节,制定印发了《关于在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资格预审和评标环节中,登录区住建厅建筑业企业诚信平台查询投标企业诚信分值,并将其折算成一定的固定得分。对于诚信分值低于一定分值的,禁止投标企业参与投标;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企业,要求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对其投标活动将予以限制。(李鲲鹏)
来源: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