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财政局今年以来坚持用好“加减乘除”,着力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
一是勤用“加法”,完善内控规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制度执行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空白地带,及时打“补丁”。细化政府采购监管内部控制工作,对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制度执行评价体系,以问责作为有力抓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截至目前共完成14项内部控制主要内容修订工作,基本覆盖所有监管业务。
二是善用“减法”,精简审批环节。从梳理工作职责入手,优化政府采购监管体系,通过对办理流程、办理环节、办理材料进行“整体瘦身”,缩减办事时限。针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采购申请、专家入库、车辆控购等审核审批业务,做到网上接收资料“即收即办”,实现服务单位“最多跑一次”向“零跑腿”迈进。精简后实现各项业务材料减少25%,减少审批环节12项,审批效率提高60%以上,审批项目压缩件数每年达2000件以上。
三是活用“乘法”,提高监管效益。借助内控管理信息化建设,丰富内部风险防控手段,发挥监管乘数效应。运用政采云平台的信息化手段,排除人为干扰因素,对整个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严格控制权限范围。利用数据处理与应用技术和政府采购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应用需求相结合。强化内控执行的痕迹化管理,做到件件留痕迹,事事可追责。促进平台运用率,提升数据分析质效,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网络在线监管模式。2018年,共计通过政采云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审批4325件,完成采购金额28.39亿元。
四是巧用“除法”,清除监管死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采购监管从事后堵漏向事前、事中防控转变。做好事前监管,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采购预算,同时依据《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操作规则》,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事中监管,对采购各环节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校验,对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做好事后监管,妥善处理各类投诉案件,全部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完善随机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定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