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健全规章制度,注重政府采购质疑规范处理。2017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并印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试行)》(宜公交易发〔2017〕39号)。2018年,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2017年第94号)颁布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对《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修订,重新制定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试行)》(2018—59号),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全流程透明化,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根据《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试行)》(2018-59号),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在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之间、采购中心各科室之间流程化办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开展询问、质疑处理工作。采购人也要对等承担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强化答复询问质疑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各科室之间也明确了相关政府采购质疑处理环节涉及的职能,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公开、全流程透明化处理,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
三、主动作为,积极助推评审专家依法履职履行。2018年,以《关于提请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天井式空调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进行监督处理的请示》《关于对宜宾广播电视台800平米演播厅低压配电系统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进行监督处理的请示》《关于对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物业服务项目质疑事项等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处理的请示》等正式文件形式,分别向市财政局报告相关情况并请求其对上述3宗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了上述3宗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专家进行批评教育。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