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委、州政府从2018年9月起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2019年1月10日,恩施州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小组集中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
1、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业绩造假问题
2017年7月20日,江西亿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了351国道宣恩县椿木营至长潭河段改建工程03标段项目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内,该公司被投诉业绩造假。经项目业主宣恩县交通运输局实地调查取证,核实该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S215罗陂岗至乐安段公路改建工程”和“206国道甘竹镇至白舍镇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业绩与实际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了该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18年12月25日,恩施州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取消该公司两年内在恩施州境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2、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和隐瞒相关事项问题
2017年4月13日,陕西政合汉唐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了三峡库区巴东新县城至野三关公路隧道机电工程项目投标。在中标公示期内,该公司被投诉有弄虚作假和隐瞒相关事项的行为。经项目业主巴东县交通运输局调查,该公司投标文件第217页(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填写为“无”,但经查询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该公司有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存在。招标文件约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但经查询该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遂认定该公司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取消该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18年12月25日,恩施州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取消该公司两年内在恩施州境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3、武汉华星天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资质问题
2018年3月,武汉华星天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利川市富利出租汽车停车场保养厂冲洗站项目中,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出借给自然人陈琦,其行为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2018年4月24日,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第十三条规定,依法没收武汉华星天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万元,并处罚金35万元。
4、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建始县域招标代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建始县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中存在管理不规范、对发现的问题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建始县业州镇水厂配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中,因工作失误致使项目开标延时,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12日,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暂停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建始县域招标代理执业三个月,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执业。
5、武汉艾美瑞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问题
武汉艾美瑞科技有限公司在巴东县卫计局关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中标。2017年4月19日,巴东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武汉艾美瑞科技有限公司罚款4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年内参加巴东县政府采购活动。
6、四川云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弄虚作假问题
四川云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宣恩县李家河镇贾家沟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饮水池修建项目、长潭河乡大湾村岩上坪六组公路硬化项目投标中,提供伪造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并中标。2018年12月25日,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中止四川云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宣恩县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期限一年,执行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7、四川中科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弄虚作假问题
四川中科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宣恩县晓关乡野椒园生态旅游区供水项目建设工程、椿木营乡民族中心小学综合楼维修及校门修建工程、长潭河乡兴隆村茶叶坪大桥连接线建设工程、高罗镇黄家河安置点桥梁建设项目投标中,提供伪造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并中标。2018年12月25日,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中止四川中科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宣恩县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期限一年,执行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8、恩施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在咸丰县绕城北线(A、B线)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问题
恩施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加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工源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山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咸丰县绕城北线(A、B线)绿化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2015年6月26日,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恩施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加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工源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山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各处罚款9.68万元。
同时,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各投标企业委托同一人签字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资料,未采取制止措施;在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以及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重大过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5年6月26日,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万元和通报批评。
9、湖北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资质问题
湖北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来凤县翔凤镇、革勒车镇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第一标段)中存在将资质出借他人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12月29日,来凤县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4.675万元。
10、湖北中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志成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问题
湖北中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鹤峰县中心医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的缴纳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费资料的行为;湖北志成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存在变造行为;且存在提供虚假的缴纳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费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分别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4日决定对湖北中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志成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处罚款1.2829万元。
以上10起典型案例,反映招标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影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破坏了诚实劳动、艰苦创业的价值观念,挫伤了创新创业的激情和信心。依法依规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整治全州招标投标领域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全州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州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创优法治、政务、金融、信用“四大环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腐败和违法犯罪行为,下狠力整治招标投标领域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全州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