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多举措推动“政府阳光采购”
http://scbid.com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2018年,隆昌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府“阳光采购”。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2018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采购相关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发放宣传、学习资料300余份;建立采购专管员学习QQ群,及时传达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二是规范采购程序。按照“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及时审核、登记,按规定明确采购方式,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违法违规处理公示等,确保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
三是强化采购监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对采购过程中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覆盖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定点供应商履行定点供货协议的情况监督,不定期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检查。同时,依法受理政府采购项目的各种检举、投诉事项,严格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使政府采购工作成为真正的“阳光透明”。
2018年全市共完成采购计划备案722个,主动发布和备案发布采购信息807条,采购方式变更项目审批20个,进口产品采购项目审批5个,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21 次共656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2个,纠正违规采购行为5例,实现采购金额50816.7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480.03万元,节约率6.85%。
来源:隆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