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财政厅召开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介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情况,贯彻落实财政部的相关精神,总结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情况,交流政府采购工作经验,分析把握当前政府采购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喜迎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助推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在会上表示,为确保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继续把完善法规制度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做好填补空白和解决目前法规制度上存在的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问题,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尤其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后,财政部将下发具体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等,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注意新形势、新变化,贯彻落实相关新的规章制度,出台本地区有针对性的法规制度,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理论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必须强化预算约束,推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与预算经费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公共服务绩效标准相结合。各级财政部门不仅要督促采购单位依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资产配置的要求,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编细编实,要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同时,要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此外,还应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导向,确保政府采购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推动采购人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要求采购人严格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管理。要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提高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依法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注重采购结果,依法组织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要在编制部门预算、确定采购需求等环节中,统筹考虑政府采购政策,切实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加大对采购人的监督问责力度。
四是进一步理顺“放管服”改革三大关系。首先要在“放”上下更大功夫,认真梳理现行管理范围和流程,能放给采购人的管理权限果断下放,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其次,抓住“管”这个牛鼻子,在落实”放管服“中,要注重责权统一,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最后,以“服”为本,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让政府采购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五是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监管规范、专业化。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等环节的操作,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专家使用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六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今年,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和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基本建成。下一步自治区层面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依托电子卖场这个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快捷、高效的电子采购管理体系,加强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实现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政府采购监管。各市、县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意识,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评审专家库系统在市、县纵深推广,实现政府采购在线操作、全程留痕。同时,要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七是进一步抓好政府采购培训工作。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业务杂、诱惑大,要求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知识全面、政策熟悉、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因此要着力抓好培训的工作,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