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富平县: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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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中国政府采购报讯 陕西省富平县财政局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升代理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推行“阳光、廉洁、公平”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今年实现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零质疑和零投诉。具体为:
一是制定考核细则。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细则,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开标到履约验收等29个指标,对代理机构实行全流程全链条的动态考核,营造公平良性竞争机制,确保了代理机构的有序竞争和公开透明,代理机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及项目代理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召开业务座谈会。定期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座谈会,传达落实各项政策职能要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及时解决政府采购活动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听取建议,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推动政府采购事业不断进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建议,全年开展代理机构专项检查4次,要求采购单位将代理机构的选择纳入本单位内部管理,重大采购项目邀请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代理机构阳光操作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安全高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