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018年以来,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总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查找自身的短板和不足,针对监督工作中的主动不足、程序缺失、手段落后等问题,从制度层面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构建以“诚信”为引领的监督体系,加强部门联动,主动作为提升监督效果,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共、阳光透明。
变“行政”监管为“信用”监管。从依靠传统的处罚等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信用监管模式,制定了评标专家、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信用考核办法,实行信用“量化”管理。在交易开始前,各方主体均签订信用承诺书,通过订立“契约”、明确“权责”。在交易过程中,通过交易主体相互监督、社会监督员等社会监督、交易中心和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加大对交易活动的监管力度。在交易完成后,对发现违反事前承诺的主体予以信用记分并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对出现违法违规的主体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实行7天“双公示”制度,将违法行为和处罚决定上传“信用中国”,与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惩处措施,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行为。
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转变以往招标投标监管仅停留在程序性监督和被动接受投诉层面,按照国务院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案卷抽查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引入 “双随机一公开”招标投标监管制度,每月在上月已完成招标的项目中随机抽取招标投标交易案卷、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检查结果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网站及时公布,进一步加大对招标投标活动主动监管,加强对串通投标、违规干涉正常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自今年5月份制度实行以来,在已抽查的6个项目招标投标案卷中发现存在多项可疑问题,执法人员已对涉及的24家投标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调查笔录。
变“全面”监督为“重点”监督。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全面监督的基础上,加大对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监督。全面梳理了2015年以来市政府公布的重点项目名单,从中甄选了项目所在地位于市内三区的轨道交通、新机场、海天中心等130个重大项目,对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投标按照实行“处室联动、信息共享、全程监督”协同监管机制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发送《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入场交易提示书》、评标专家抽取及开评标会议全过程双人监督、组成专案组快速处理投诉等多项措施,确保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实施。同时,建立了季度专题会议制度,通报重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情况,提出监督改进意见。
变“单独”监督为“协同”监督。加大与建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协调力度,加强招标投标部门协同监督力度。一方面与建委、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行政审批、决算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应当招标未招标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按照招标投标法等进行行政处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力度。另一方面建立违法案件7天“双通报”制度,既在做出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将被处罚单位、处罚事由及处罚意见书面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追究违法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关责任。截止目前,已就应当招标未招标违法行为通报41家国有企事业单位的16家相关上级主管部门。2018年上半年,新增涉及招标投标违法行行政处罚数量为较同期下降50%以上。
(来源: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苏鹏)